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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牛仔,是美国历史上特定时期一个特殊的劳工阶层,是美国19世纪后期畜牧黄金发展阶段的主要劳动者。他们的主要工作是赶牛,这不仅艰苦,而且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有趣的是,美国的小说、故事、音乐乃至影视作品中,牛仔身上阳刚威猛与质朴狭义的一面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开掘和赞美。那些牛仔成为了拓荒者的化身,他们那种不屈不挠的独立精神再配上那非常忠诚的骏马和那十分显露的枪支,成为美国人的理想、勇敢和男子气质的象征。他们的行为和态度成为了美国这个新兴民族的精神和追求——敢于冒险、积极进取、向往正义、秩序、只有和进步。
牛仔的生活即艰苦又肮脏,他们通常是尘垢满脸,带着焊机斑斑的牛仔帽,身穿宽松下垂的毛织衬衣和沾有血痕和污垢的长套皮裤,脚穿齐膝的长筒皮靴。他们的边宽帽可以卷做枕头或用来盛水;高帽顶和宽帽檐可使他们免受烈日和雨雪侵害,还可以抵御狂吼的沙暴;;马靴是用来骑马或在困难情形下踩紧马镫的;皮护腿套裤及腿遮是保护腿以防擦伤的,并且在树丛中追逐走失的牛只时,还可使腿部免遭枝条划伤。他们的服饰完全是为了适应马背生活的需要,而不是为了打扮。
那么牛仔是骑得什么马呢?
当时牛仔们骑得马可以说是什么都有啊,阿拉伯马,西班牙马,毕竟是劳动阶层,有匹马就是很好的了,不过最受欢迎的当属夸特马(Quarter Horse)
美国夸特马(American Quarter Horse),简称夸特马。夸特马是美国的马种,以擅长短距离冲刺而著称。由于在1/4英里或更短的距离赛马中,它能远远地超过其它马种而得名。夸特马是当今美国最流行的马种,美国夸特马协会是世界上最大的马种登记组织。 国夸特马不但以赛马闻名,而且以西部牛仔运动马、马展、役用牧牛马而闻名。夸特马也适于英式项目,驾车和许多其他马术活动。
美国夸特马(American Quarter Horse),简称夸特马,或译成“四分之一英里马 ”。夸特马是美国的马种,以擅长短距离冲刺而著称。由于在1/4英里或更短的距离赛马中,它能远远地超过其它马种而得名。据报道,个别夸特马的速度能达到55英里/小时。夸特马是当今美国最 流行的马种,美国夸特马协会是世界上最大的马种登记组织。
美国夸特马不但以赛马闻名,而且以西部牛仔运动马、马展、役用牧牛马而闻名。夸特马紧凑的体躯非常适合于绕圈(reining)、截牛(cutting)、牧牛马、绕桶赛(barrel racing)、套牛犊( calf roping)及其它的西部骑乘赛事,特别是涉及到活牛的项目。夸特马也适于英式项目,驾车和许多其他马术活动。
夸特马的历史开始于1600年代的早期,当英国殖民者将他们从爱尔兰、苏格兰生产的哈比(Hobby)和盖洛威(Galloway)品系的公马进口过来,并与美国奇卡索印地安(Chickasaw Indians)的当地 母马进行杂交。那些进口的马都以速度快和体格小而紧凑著称。
引入外血中最有名的马要属伊阿诺斯(Janus),它是哥德芬·阿拉伯(纯血马三大系祖之一)的孙子,于1746年在英国诞生的,由Anthony Langley Swimmer培育,1752年由Mordecai Booth 引到美国的弗吉尼亚州。
在1833年出版的“美国赛马登记,运动员通报和总登记簿”上是这样描述的:伊阿诺斯,栗毛马,大约高14掌3/4英寸,具有优良的骨骼和肌肉,圆形,非常紧凑,后 躯大,速度极快,几乎其所有的后代都是“快速的跨特小马”。
这些殖民定居者经常用举办赛马来进行自娱自乐。由于他们小镇上的主要街道一般都是一段不平的直道,这就是赛马所举办的地点。并且其主要的街道是很短的,经常是1/4英里或者更短。这些定居 者就培育短程赛马。要求赛马起速要快并在短程距离里保持爆发的状态。这些马善于短途赛跑,因此成为了“著名的1/4英里赛马”。
由于在美国东部已经建立了长距离赛马,因此1/4英里的赛马随着倡导者一起转移到了西部。夸特马是一种主要的役马,它们的主人也是普通者,它们在令人陶醉的纯血马赛马世界中占有很小的地位 。西部定居者将他们的马和该地区的西班牙母马进行杂交,这些西班牙马早已是以吃苦耐劳、坚忍不拔、具有无与伦比的牧牛特性和持久力的牧牛马而闻名于世。这种杂交生成的后代马具有紧凑的外表 和厚重的肌肉,体重大、速度快以及它们母系所具有的特征。
“冶金尘”(Steel Dust)是对该品种影响最最大的第一匹地方品种的公马之一,这匹马出生在肯塔基,于1844年被Middleton Perry和Jones Greene(两位是伊利诺斯州的农民)买到德 克萨斯州。这匹马被描述成为“具有大颌、短背短距离快马、体高15掌、体重1200磅”。在该马所在时代里,它是没有匹敌的对手的。在该马12岁的时候,它赢得了1/4英里大赛,比第二名( 一匹更年轻的肯塔基进口的马匹,名字叫Monmouth)的马超出3个马身。另一个影响重大的马匹是Copper Bottom,由Sam Houston进口到德克萨斯州的,还有一匹叫Shiloh的马匹,是“冶金尘 ”同一时期的马匹。
正如牧场逐渐增大并且变得重要,夸特马成了西部的一个固定不变的马种。像美国著名的“金牧场”(King Ranch)开始选择育种牛,因为养牛更有商业利益,同时也开始改进其马群的 质量。不幸的是他们只看重夸特马的速度性能,而不重视血统和系谱,导致血统和系谱比较混乱。在1990年代的早期以后,才开始重视追溯夸特马的来源。
1930年代最著名的公马有Old Sorrel, Little Joe, Joe Hanock, Midnight和Joe Bailey,由其可以追溯到Peter McCue,Traveler,Billy和Shiloh,由这些马又可以追溯到“冶金尘” (Steel Dust),Sir Archy和伊阿诺斯(Janus)。由于Robert Denhardt(一个劲头十足的马匹爱好者,作家、研究者和学者)在研究这些血统方面的勤奋工作,美国夸特马协会于1940年建成。第一匹 登记的马叫Wimpy,作为P-1登记在品种登记册中。夸特马是美国最普及的马种。目前已经有300多万匹被登记,美国夸特马协会是世界上最大的马品种登记组织。
该品种的马匹以粗壮的体格、厚重的肌肉、紧凑的外型而著称。夸特马分两个不同的类型:(1)老式类型,即喇叭狗型(其是奠定夸特马的基础);(2)赛马型,这种赛马型的马更像肌肉发育良 好的纯血马。夸特马的体高为14-16掌。一般毛色都是单色,其中以栗毛居多,少有白章。
夸特马的头短而宽,口吻短,耳小,鼻孔大,眼睛间距宽,颌骨宽而界限分明。颈丰满、中等长度,颈脊薄,甲中等高度、界限分明,与深而倾斜的肩部结合良好,背短而丰满在经过肾部时有力, 下腹线到肷部升起整齐。
胸廓深而肋骨隆起良好。前肢有力肢势略宽,胸深而宽,后肢里外两侧肌肉丰满。后膝非常深,后躯重而富于肌肉。管骨短,系部中等长度,飞节距离宽、深而直,蹄圆形有深而开放的蹄踵。曾经 有一种危险的倾向,即以“肌肉厚重丰满的马且有小蹄”为荣。令人高兴的是有这种倾向的观念已经消失。 夸特马是非常快的马,有平衡感而机敏。起跑时,速度快;善于急转弯。头脑冷静、善良、稳健。
来源:ho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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